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,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
国家宪法日的由来:
1954年9月20日
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
1982年12月4日
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。
2001年4月26日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
2014年10月23日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
2014年11月1日
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决定明确,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。
国家宪法日的意义:
1、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,树立宪法权威。
2、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。
3、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,强化国家的“文化软实力”。
4、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,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。
国家宪法日历届主题:
2014年: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中国。
2015年: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。
2016年: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
2017年: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。
2018年: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。
2019年: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2020年: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。
2021年: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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